阿柴虏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界札鲁特左翼旗,西界阿噜科尔沁旗,南界喀尔喀左翼旗,北界乌珠穆沁左翼旗。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
新疆河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古称伊列河、伊丽河、亦列河。上游在今中国新疆西部。东源为空格斯河,西南源为特克斯河,东北源为哈什河,均出天山。三河合而西流,称伊犁河。再西流入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即“匈奴青铜饰牌”(857页)。
十六国时期北凉宗室、将领。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人。族属卢水胡。北凉创建者※沮渠蒙逊弟。北凉玄始四年(415),蒙逊攻取西秦广武郡后,封折冲将军、湟河太守。同年,以夏王赫连勃勃遣使与北凉结盟,奉命莅
见“萧乙薛”(1992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即“伊稚斜单于”(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