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得
见“纳若”(1266页)。
见“纳若”(1266页)。
①见“萧铎户斡”(2002页) ②见“萧孝忠”(1994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胚胎”。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宗室完颜果第三子即名孛论出。
见“阿苏特”(1207页)。
丧葬制度。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人死后,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以早亡当晚葬,晚亡次晨葬为好。主张就地埋葬,俗谓“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当病人危亡时,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死后将亡人埋体
一作也克吉儿。元代党项(唐兀)人。右丞相乞台普济之子。年22从元武宗于北庭,以勇武著称。武宗即位,授资德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又进知枢密院事。至大元年(1308)兼仁虞院使,拜御史大
蒙古语,《元朝秘史》旁译为“白身人”。一作都里因古温。其身分学界说法不一,或谓“无官职者”,或谓“家境富足,在地方上有体面的人”,或谓“自由民”。居社会中等阶层。蒙古汗国时,其子弟多被选充护卫。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178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策伯克多尔济之弟。初率部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与兄随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一等台吉。四十三年(1778),兄策伯克多尔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见“元氏长庆集”(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