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二个
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首领之一。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出身殷富。早年教农民辟山开荒,凿渠灌溉,使荒滩变良田,为群众所拥护。乾隆三十四年(1769),与※苏四十三共同领导当地伊斯兰教新教。四十五年(1780),领导新教群众向老教土司头人进行斗争,并逐渐把斗争的锋芒指向袒护老教,压制新教的清统治阶级。翌年正月,举众杀老教总头人韩三十八;三月,率众起义。后于攻破河州(今甘肃临厦西南)的战斗中,中炮身亡。
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首领之一。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出身殷富。早年教农民辟山开荒,凿渠灌溉,使荒滩变良田,为群众所拥护。乾隆三十四年(1769),与※苏四十三共同领导当地伊斯兰教新教。四十五年(1780),领导新教群众向老教土司头人进行斗争,并逐渐把斗争的锋芒指向袒护老教,压制新教的清统治阶级。翌年正月,举众杀老教总头人韩三十八;三月,率众起义。后于攻破河州(今甘肃临厦西南)的战斗中,中炮身亡。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见“蕃汉转户”(2489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
即“率宾水”(2093页)。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北齐、北周、隋官员。避唐讳,史籍又作源师。字践言,河南洛阳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西平乐都人,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齐秦州刺史※源彪之子。初仕齐,为司空府参军事,迁尚书左外兵郎中,又摄祠部。武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82—886年,凡5年。
见“玉素布”(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