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位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见“昂邦”(1412页)。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1399明代蒙古可汗额勒伯克的大臣。亦译浩海太尉、郭海太尉。瓦剌绰罗斯(后改称准噶尔)部领主。为人奸诈,阿谀奉承可汗,乱其内政。明建文元年(1399),为谋取蒙古丞相职位,管辖瓦剌诸部,怂恿额勒伯
约1777—1798清嘉庆年间布依族起义女首领。又称王阿从、王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贵州南笼(治今安龙)洞洒人。布依族。通巫术。嘉庆元年(1796),与※韦朝元、堂兄王化明等一起,借行巫医之机,揭露
?—1328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晋王※甘麻剌孙,※松山之子。延祐七年(1320),封云南王,出镇其地。泰定元年(1324)。晋封梁王,食邑益阳州6.5万户。三年,受命与武宁王彻彻秃镇抚北军,整饬
1903—1932清末民国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名佚。生于西宁曲嘎地方。光绪二十八年(1902),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六世圆寂后,由西宁办事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在青海塔尔寺经金瓶掣签选定为转世灵童,是为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温真。蒙古※都儿鲁斤诸部之一,据拉施特《史集》载,为乞里克讷惕部之一个分支。亦出自额儿古涅昆(今额尔古纳河流域)。原依附于札只剌部札木合,后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约宋淳熙十六
①蒙古族喇嘛学者。亦译作罗卜桑丹津,梵文名苏摩提沙沙那达罗。生活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上半叶。拥有“固什”称号。为喀尔喀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后移居归化,今呼和浩特)的弟子。著有蒙古著名编年
明代官署名。为兵部四司之一。中央政府管理驿传的机关。具体执掌为:管理两会同馆及全国水马驿,递运所和急递铺。给驿符验,制定并执行邮驿典章制度,决定邮驿的开设、关闭和变更,监督检查驿站行政。下设6科: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