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黄飘战役”(2022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雍正时正黄旗满洲副都统、礼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永寿妻,诰封一品夫人,著有《合存诗稿》。
契丹语,又译作“阿思”、“阿厮”。《辽史·国语解》:“阿斯,宽大也。”①宫卫名。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辽道宗※太和宫契丹语称“阿思斡鲁朵”。 ②宫卫下※石烈(相当
明朝官员。蒙古族。元朝旧臣。通蒙古文书。明永乐(1403—1424)时,由都指挥李贤(蒙古族)荐举于明成祖,任教习翻译。洪熙元年(1425),因积年辛劳,由吏部尚书蹇义上报,升鸿胪寺右丞。
即“哈喇塔勒”(164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金将领。曷懒路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女真族。乌延(亦作兀颜)氏。授爱也窟谋克(百夫长)。从鲁王完颜阇母围平州,有功。太宗天会三年(1125),从攻宋,围汴京(今开封),败宋兵于城南。五年(
即“乌斯多”(337页)。
古代蒙古族习俗。蒙古旧俗,长子主祭,※幼子主丧。凡氏族长,一般由本氏族长支的长子担任,传统上执行祭祀之职,居于本氏族的领袖地位。其最贵者可获※别乞尊称。成吉思汗时因之,在他即汗位之后,曾授予巴阿邻氏长
动物名。因其角似鹿非鹿,头似马非马,身似驴非驴,蹄似牛非牛,故俗又称“四不象”。分布于欧、亚及北美洲的北极圈附近。居住黑龙江上游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等族,养之作为交通工具。鄂伦春含义之一,即为“使用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