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会通
十卷。瑞士Bluntschli撰,美国W.Martin译。Bluntschli,中文省译名为步伦。Milliam,中译名丁韪良。是书原以德文写成,后由刺了地译为法文,丁韪良据法文本译出。其卷一论公法之源流及邦国之权位,卷二论代国而行,卷三论辖地之权,卷四论辖人之权,卷五论条约,卷六论邦国启衅皆因违背公法,卷七论邦国交战,卷八论邦国水战,卷九论局外之权责,卷十原书是为续卷,专门记载美国行军训戒。是书虽亦有用之编,但译名与今多有异同,须加以注意。有同文馆本。
十卷。瑞士Bluntschli撰,美国W.Martin译。Bluntschli,中文省译名为步伦。Milliam,中译名丁韪良。是书原以德文写成,后由刺了地译为法文,丁韪良据法文本译出。其卷一论公法之源流及邦国之权位,卷二论代国而行,卷三论辖地之权,卷四论辖人之权,卷五论条约,卷六论邦国启衅皆因违背公法,卷七论邦国交战,卷八论邦国水战,卷九论局外之权责,卷十原书是为续卷,专门记载美国行军训戒。是书虽亦有用之编,但译名与今多有异同,须加以注意。有同文馆本。
八卷。宋陈藻(约1509年前后在世)撰。陈藻,字元洁,号乐轩,福清(今福建福清县)人。生卒年不详。曾师林亦之,为林光朝再传弟子。闭门授徒,不足自给,至浮游江湖,崎岖岭海。归买田数亩,又为人夺去。曾筑室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述明季左懋第奉使北上不屈之事。现有《鲁春秋》附刊本。
五种,五卷。清黄保康编。黄保康字霄鹏,南海(今属广东省)人。长于医术。五种有三种为黄氏所辑医书:《医林猎要》一卷、《吴鞠通方歌》一卷首一卷(黄任恒注)、《陈修园方歌》一卷首一卷(黄任恒注)。其余二种为
见《笔记》。
二卷。明黎遂球撰。遂球字美周,广东番禺人。天启七年(1627)举人,从朱由榔起兵,后守赣州,城破战死。该书只载三百八十四爻,用互变推求其象。互体变卦本为古法,而黎氏所推则多出己意,往往支离蔓衍,附会成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
十五卷。附年谱一卷。清李之芳撰。李之芳字园,山东武定(今山东惠民县)人。顺治进士,曾为金华推官,因治行优异而提升为刑部主事,累擢左副都御史。李之芳在台十三年,所上章奏几十条皆有关治体,词旨切直,耿精忠
三卷。易翰鼎(生卒年未详)撰。易翰鼎字寿梓,湖南湘阴人。清末诸生。入民国后卒,年八十余。翰鼎喜读宋儒书,尤留心经世之学。此诗集三卷,为民国十七年(1928)翰鼎外孙浏阳刘豫璇兄弟排印传世。卷首有黄世崇
十二卷,清林采修,周起泰等纂。林采,字梅庄,广西平乐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任沙县知县。周起泰,曾任沙县县丞。明嘉靖十五年邑令方绍魁新修。嘉靖二十四年邑令叶联芳又修。万历十九年邑令徐显臣复加纂辑。
六卷。无撰者姓名。此书专为初学者而编。其体裁与《增订清文鉴》、《满洲类书》、《同文广汇全书》、《清语摘抄四种》,以及《新语集要便览》等书相近。其类目,略同于《清文鉴》。第一卷分为天文、时令、地舆、城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