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旧本题宋程端蒙(生卒年不详)撰、程若庸(生卒年不详)补辑。端蒙字正思,德兴(今江西省德兴县)人,朱熹门人,淳熙七年(1180)乡贡,补太学生,后以对策不合去,不复应举。著有《毓蒙明训》。若庸字达
十六卷。南宋罗大经(约1195-约1252)撰。罗大经字景纶,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生平事迹不详。据书中所记,只知道大约生于宋宁宗初年,死于宋理宗淳祐末年以后。少年时曾就读于太学,嘉定十五年(1222
三十五卷。清宋弼(生卒年不详)编。弼字仲良,德州(今山东德州市)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至甘肃按察使。辑有《山左明诗钞》。此集凡三十五卷。为宋弼所辑明代山东一省之诗,所录诗人共四百三十一家。其
二十卷,清成王左修。成王左,山东乐安人,例监,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龙门,明嘉靖间县令创修县志,清顺治十四年(1657)县令建标,重付剞劂。康熙六年(1667)县令取前志而增损。此志乃知县成王
不分卷。清綦沣编辑。沣字汇东,山东利津(今山东利津)人。此书首有戴均元序,又有綦沣自序及凡例。是书每章之前有全旨,每节之后有析讲,大旨以朱子为宗;《朱子或问》、《朱子语类》中未定之说与注间不合者,则以
一卷。辑佚书,陈周弘正撰。清黄奭辑,载于《汉学堂丛书》中。周弘正字思行,汝南(今河南汝南县)人,官至尚书右仆射,谥简子。其事见于《陈书》本传。周氏义疏即其《易》注也。《陈书》本传称,周氏《周易讲疏》十
一册。美国清洁理撰,译者不详。该书述林肯一生事迹。译文流畅易懂。现存有广学会本。
一卷。清王昶撰。王昶(1725-1806)字德甫,号述庵,又字琴德,江苏青浦人(今上海市),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湛深经术,娴于政事韬略。时号通儒,学者称阑泉先生。著述宏丰,著有《
四卷。清朱骏声撰。参见《说文通训定声》。这是一部征引经书语例说明假借字的书。上古字少,故有假借,在典籍中占十分之二三。假借因乎声,通假借必须通古音,否则就无从了解假借,就会以假借为正字,以至缪于古训。
六卷。司马光(1019~1086)撰。司马光,字君实,北宋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封温国公,故后世称为司马温公。经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历天章阁待制兼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尚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