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十驾斋养新录》。
一卷。明杨廷枢(?-1645)撰。杨廷枢字维斗,江苏长洲(今苏州吴县)人。崇祯庚午(1630年)乡试第一,为复社成员。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下苏州,犹服明衣冠,拒不剃发,巡抚土国宝执而三谕之,仍不
三十卷。明陆宝撰。生卒年未详。陆宝,字敬身,一字青霞。时人又称其为中条先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以太学高等授舍人。后以母老乞养归。吟咏无虚日,作诗逾万首。卒后全谢山为撰墓表。见《鲒埼集》卷十四。此编
四卷。明杨慎(1488-1559)撰。杨慎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今四川新都)人。正德间试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他与何景明等为友,但于诗文主清新,不受七子影响。重视民间文学,学识广博,著作有一百多种
① 二卷。清惠栋撰。惠氏《周易述》目录中曾列有《易微言》等七书,除《易微言》附刊于卷末,其余并有录无书。此书即其七书之第三种。乾隆间于潮阳刊版单行。此书最后一条说:“《坤·文言》述坤云妇道也,妻道也,
五十七卷。附《诗义固说》二卷。清庞垲(约公元1675年前后在世)撰。庞垲字霁公,号雪崖。河北任邱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十四年(1675)举人,康熙十八年(1679)召试“博学鸿儒科”,授翰林院检讨,分
三百二十卷。清奕诉(详见《剿平粤匪方略》)等奉敕撰。捻军是太平天国时期由捻党转化而来的北方重要农民起义军,坚持斗争十八年,活动范围达安徽、山东、河南和江苏等十个省区,给清政府以沉重打击。捻军起义失败后
一百零四卷。清松峻等奉敕修。松峻,曾任盛京刑部侍郎、工部右侍郎、泰宁镇总兵等职。是书即其任职工部并且管理光禄寺事务之时所编。书分祀礼、庆筵、宴飨、供应、制造、支用、移取、官制、职掌、库贮、岁赋、丧仪等
见《针灸大全》。
二十卷。明陈与郊(生卒年不详)撰。陈与郊著有《檀弓集注》。本书分二十部,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有的不分子目。各部先列浦南金《修辞指南》原文。列增续的部分于后。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又不注明其出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