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野记
即《台湾外纪》。
即《台湾外纪》。
二十六卷。明毛纪(1463-1545)撰。毛纪,字维之,掖县(今山东)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第一,累官至礼部尚书大学士。著有《辞荣录》、《归田杂识》、《密勿稿》。毛纪于明嘉靖三年(1524)
三十卷。清刘逢禄撰。本书之集解,多本刘氏之外祖父庄存与之说,虽本书也博采众家之说,但选择不甚精当。比如“岳曰否德忝帝位”一条,刘逢禄引宋翔凤之说,认为“四岳当有姜姓许由者,许太岳之后也。故《史记》又言
五卷。明刘节(生卒不详)撰。刘节,字介夫,号梅国,大庚(今江西省大余县)人,明宠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春秋列传》取《春秋》内外传所记载的列国诸臣202人,按类别,分别为之作传,从“
二卷。清萧光远撰。萧光远字吉堂,遵义(今属贵州省)人。本书上卷为《山水汇钞》,下卷为《各州总论》,大抵以胡渭的《禹贡锥指》为主,同时参考《水经注》和马俊良所绘的《锥指》四十八图,拣择旧注,推阐确解,订
一卷。旧题元杨载(详见《杨仲宏集》)撰。是编论诗大多庸俗肤浅,例尤猥杂。如开卷即云:夫诗之为法,有其说焉,赋比兴者,皆诗制作之法。然有赋起,有比起,有兴起云云。殆似略通字义之人,强作文语,已为可笑。隔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
一卷。美国福士达(1836-1917)撰。福士达,律师出身的美国外交官,曾参加南北战争,获上校军衔。历任驻墨西哥、西班牙和俄国公使,曾一度任国务卿。1895年被清政府聘为李鸿章赴日议和的顾问,促使签订
五十六卷。清代知归子(生卒年不详)撰。知归子,是彭绍升亦称彭际清之法号。该书收集从后汉到清康熙年间在家奉佛的人士(男性)三百一十二人的传记,编成列传体裁的专传或合传五十五篇,成为记载历代居士比较完备的
一卷。清李文田撰。作者生卒年及生平事迹见前《黑鞑事略札记》条。李文田精究朔方舆乘,著有《元秘史注》、《元史地名考》、《耶律楚材西游录注》等。《朔方备乘札记》盖作者读《朔方备乘》,校注于书眉及旁注者,由
八卷。明陈暐撰。陈暐,字耀卿,河南人。明弘治(明孝宗朱祐樘年号)间,官苏州通判。他与吴县知县邝璠,举人浦应祥、祝允明等人,共同采集郡中石刻,并汇录成此书。书分为七类,按学校、官宇、仓驿、水利、桥梁、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