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六卷。明李中梓(详见《内经知要》)。此书为本草类著作,为李氏博采诸家本草之长,结合临床经验,于崇祯二年(1629)撰成。全书共分金石、果、谷、草、木、菜、人、禽兽、虫鱼九部,载药三百二十三种。金石部为
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
十四卷。梁代释慧皎(497-554)撰。慧皎,俗姓氏不详,会稽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人。他博通内外学。对佛教经律尤有研究。住会稽嘉祥寺(在今浙江省绍兴市)。每当春夏则讲说弘法,秋冬则专心著述。他还曾住
一卷。明黄元忠撰。元忠,字资穆,号整庵。鄞县(今属浙江宁波)人。生卒年不详。礼部左侍郎宗明之子。嘉靖三十八年(1559)府学贡生。万历中由国子监学正出为岳州府通判。《槐稿》为元忠隆庆六年(1572)以
十六卷。宋张扩(约1122年前后在世)撰。张扩,字彦实,一字子微,饶州德兴(今江西饶州)人。生卒年不详,崇宁进士,授国子监簿,迁博士,调处州工曹,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寻充馆职,南渡后历中书舍人。王明清《
十四卷。宋朱熹(详见《周易本义》条)撰。本书主要记载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颐、程颢及其门下弟子的言行。身列程门而言行无所表见者,亦录其姓名字号。撰者旨在以前贤矜式后人。书成于乾道九年(1173)。自此,宋
一卷。明徐泰(生卒年不详)撰。徐泰字子元,浙江海盐人。弘治十七年(1504)举人,官光泽县知县。是书仿效钟嵘《诗品》而作,只限于评品诗人诗作,未对诗人作品有等级之分。所评皆明代诸诗人。上自刘基、高启,
一卷。明杨学可撰。杨学可,明新都(今四川新都县西)人,著有《明氏实录》。其书记载明玉珍父子始末,元朝末年时明玉珍起兵窃据巴蜀一带,仅一传而灭亡。书中所叙述的史事详尽而且确实,可以与正史相参考,作者作《
八十二卷。乾隆十三年奉敕撰。是书为《三礼义疏》之第三部。经文四十九篇,厘定为七十七卷。附载图五卷。其诠释七例亦与《周官义疏》相同。此《义疏》广采说《礼》诸家,于郊社、乐舞、裘冕、车旗、尊彝、圭鬯、燕饮
三十二卷。明陈懋学(生卒年不详)撰。陈懋学字希颜,福唐(今福建省福清县)人。万历四十年举人。官兵马司指挥。此书分类隶事。凡天部三卷、地部八卷、人部十四卷、事部四卷、物部三卷。取提要钩元之文,以名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