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易合参讲义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析义”之后。大抵都是循文推衍,未能深造自得。《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析义”之后。大抵都是循文推衍,未能深造自得。《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见《黄帝阴符经》。
五卷。宋陈彭年、丘雍等人修撰。是书全称《大宋重修广韵》,简称《广韵》。“广韵”云者,依陆氏《切韵》而广之之谓。《广韵》的修订年代,论者或以为第一次修订于景德四年(1007年),第二次修订于大中祥符元年
十卷。明石(?-1528)。石字邦彦、号熊峰,石玠之弟。蒿城(今河北蒿城)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数次因病居家,弘治末,始为修撰。嘉靖三年(1524)以吏部尚书兼文渊
二十二卷。附外杂一卷。朝鲜申绰撰。申绰字在中,号石泉,朝鲜李朝经学家。《诗次故》初稿毁于火,现存本为申氏晚年重订。该书博稽《三雅》、《方言》、《释名》等书,以订其诂,又广辑《戴记》、《左传》、《史记》
十卷。清阮福(约1820-?)撰。阮福字喜斋,又字赐唧,阮元第三子,江苏仪征人。官候补郎中。是书全载注疏音义原文,所补以“补”字加以区别。书中仍以郑注为本,唐明皇御注与郑注半存其中,此外唐以前书凡可见
二十四卷。明黄姬水(1509-1574)撰。黄姬水,字表淳,一字淳父,吴县人,生平详见《白下集》条。是编乃万历十三年(1585)其婿顾大思搜集《白下》、《高素斋》二集及所未刊者合刻而成。凡二十四卷。其
一卷。明龙子昂撰。子昂为江西泰和人,嘉靖十九年(1540)举人,曾任知县。该书本不标书名,前列读《易》凡例共三十二条;后列图说,解释河图、洛书及朱子《本义》九图象数之理。疑为某书的首卷,并非完本单册。
八卷。清世宗雍正(1678-1735)书。雍正生平见《朗吟阁法帖》。乾隆元年十月二十日奉旨摹勒。第一卷为《劝农谕》、《黑龙谭碑文》、《朱批谕旨序》、《训诫武臣谕》、《喜雨诗》、《爱莲说》;第二卷为《惜
一卷,清邓蘖撰。此书作者认为周易立义取象,皆有本原,故取周易与三坟书相互印证,欲弄清古人治易的沿革、思想。但其所据皆为伪书,故说虽新颖,但游谈无根。如其所据的三坟书,原书早已散佚,现今所见者都是后人伪
三卷。民国袁励杰修,王采廷纂。袁励杰字寄莱,河北宛平(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国二十一年(1932)任桓台县长。王采廷,邑名士。民国三年(1914),新城县更名为桓台县,传说齐桓公在此地留有遗迹,因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