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明王韦(约1502前后在世)撰。韦字钦佩,号南原,上元(今江苏江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选庶吉士,授南京吏部主事,改兵部,历河南按察副使,官至太仆寺少卿。事迹附载《明
一卷。明孔天允撰。孔天允,字汝锡,号文谷,又号管涔山人。汾州(今属山西)人。生卒年不详。登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参政。此编是孔天允督学浙江时案临台州所作,故以霞海为名。所载诗三址四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见《山堂考索》。
一卷、补遗一卷。清代奕赓撰。此书书名叫“管见所及”,意思是随笔而摘录记载下来的。书中主要内容均为清朝中掌故、旧闻、轶事等,尤其是以宫廷内族的杂事居多。书中记述了清圣祖以下皇子帝系及诸王的命名,记述了清
三卷。清徐勤撰。徐勤字君勉,三水(今广东三水)人。曾从学于康有为,治《春秋》经世之学,尤致力于公羊家之说。该书分三篇,每篇为一卷,分别为:《中国而夷狄之》第一,《夷狄而中国之》第二,《中国夷狄进退微旨
八卷。明郭凝之撰,凝之事迹见《孝友传》条。该书乃是《孝友传》续作,全采明代之人,上起士大夫,下至沙门和尚、乞丐。人各为传,共计429人。
二十六卷。近代黎学诰(生卒年不详)撰。学诰字觉人,江西人。据黎氏自序所述,是编乃继其乡先辈谢启昆《小学考》而作。专取小学类中关于《说文》一部分著作,自许氏《说文》以后,属于《说文》部分者录之。每录一书
一卷,清潘永季撰。潘永季,(见《读史记札记》条)此书对明代的官制变革,赋役制度,军队统领等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对《明史》一书,根据时事的变化而作的某些调整给予肯定。如对于明废左右丞相,分其政于六部,都察
四卷。程颐(1033-1107)撰。程颐,字叔正,号伊川。北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幼有高识,及长力学好古,尤勤于《易》。因与苏轼不合引起洛、蜀二党之争,因此贬涪州。与其兄程颢同受业于周敦颐,但学说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