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澜纪要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其成法,而力行之。兹篇谓负责河防者贵防患未然,事后补苴,终非良策,诚为明理。而徐端由主簿至总河,其阅事多,故其言彻。其虑患密,故其词繁。虽文近粗浅,然意极精深。虽涉微细,而功归博大。可供治水者参考。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其成法,而力行之。兹篇谓负责河防者贵防患未然,事后补苴,终非良策,诚为明理。而徐端由主簿至总河,其阅事多,故其言彻。其虑患密,故其词繁。虽文近粗浅,然意极精深。虽涉微细,而功归博大。可供治水者参考。
见《商子》。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十四卷。清赵俞(?-1713)撰。赵俞,字文饶,号蒙泉,上海嘉定人,生年不详。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康熙三十七年(1698)授山东定陶县知县,在任五年,后因患病告老还乡。赵俞工诗文,与孙志弥等
六卷。明木增(生卒年不详)撰。木增,字生白,云南丽江土司,世袭土知府。以助饷征蛮功,晋秩为左布政使。年仅三十,就谢职。明天启五年(1625年)特给诰命以旌其忠。木增好读书,多与文士往还,此书是其随笔杂
一卷。清代范士增撰。是卷以《礼记》成句解《诗经》。如以“后修女顺”解《葛覃》全旨,以“君子将营官室”解“升彼虚矣”一章,以“登车则有光矣”解“星言夙驾”,以“君子比德于玉”解“如圭如璧”,以“一与之齐
十卷。清杨潮观(1710-1788)撰。潮观字闳度,号笠湖,金匮(今江苏无锡)人。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四川泸州知州。除《左鉴》十卷外,还著有《周礼指掌》六卷、《吟风阁杂剧》四卷、《笠湖诗稿》。
①五十四卷首一卷,清瞿树荫等增修,罗增垣等增纂。瞿树荫,曾任合江县知县。罗增垣,邑人。《合江县志》同治十年(1871)增刻本,共五十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凡例、目录。正文分为:卷一,星野。卷二,图考。
五卷。宋鲍云龙(1226-1296)撰。鲍云龙字景翔,号鲁斋,歙县(今属安徽省)人。宋宝祐六年(1258)举人,景定中(1260-1264)乡贡进士,居乡教授,入元不仕而终。其人博通五经,尤精于易,著
不分卷。清黄以周撰。黄氏生平著述,见《六书通故》。是编因《六书通故》转注之说增益而成。愈说愈支离,其谬误更甚。有刊本。
三卷。清张云璈(1749-1829)撰。云璈字仲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年间举人,官湖南安福知县,后调湘潭,治湘潭五年,政绩显著,人称“张佛子”、“张青天”。归后以著述自娱,或登山玩水,或与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