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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服考古录

一卷。清杨峒撰。杨峒,山东益都县人,生平及生卒年未详。该书内容是考证古代服丧之礼,其体例是先录有关条目,再考证《仪礼》以及历代不同说法列于后。至于《仪礼》所列“大夫降服”等条文,不是清代所用,及衰服等用法,变服、除服的仪节等都未录著。此书卷上载《大清律服制》,凡斩衰、三年服丧、齐衰、杖期都一一罗列;卷下凡齐衰五月之礼、齐衰三月之礼、大功九月、小功五月、服缌麻三月之礼都一一罗列。此书无殇服,因为殇服为清代《律服制》所不载。卷下内容都是先列《律服制》正文,接着引经传及诸儒之论说,只是对养母的服丧礼,道光五年(1825)重修《通礼》已改照开元礼制,因之未载。书大量采用的是《通典》及历代礼制、清代顾炎武等人的论述。但嫡长孙为曾祖父母、曾高祖父母行“承重”丧礼,本指父死者而言。然而宋代孝宗丧礼,光宗尚且在世,只不过已经退位,于是宁宗继位,对祖父行“承重”之礼,这与有关承重贯例有别,杨峒未将此事写进注内,是一缺憾。至于《仪礼》之《缌麻章》载“贵臣贵妾。”《通典凶礼十四》载:“周制贵臣贵妾缌。”马融注“君为贵臣、贵妾服也。”意即:天子以公为贵臣,诸侯以卿为贵臣,大夫以室老为贵臣。贵妾则指君主的侄娣。然而此书则认为“贵臣贵妾”是士为臣妾服丧,明显无道理:士有臣无臣尚待论定,又哪有“贵臣”可言?况且《礼记》中记载天子、诸侯对贵臣多用缌衰等吊服。《礼记·杂记》也有君主在卿大夫葬期不食肉的说法。所以“贵臣贵妾缌”当从马融之说。传世为传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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