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阴录
十二卷。明顾应祥(1483-1565)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今属浙江)人。弘治进士,历任饶州推官、滇南巡抚、刑部尚书等职。此书是其致仕后所作,当时他已八十二岁。书首自序云:“古今人物之贤否,政治之得失,笔之于册”,前数卷论理、论学诸篇,皆主良知之说。首附录《礼论》一篇,是嘉靖初议大礼时所作,主张但尊以天子之号,而别立一庙,与佳萼初议相同。顾应祥曾受业于王守仁,其主张曾为王守仁所取,因此将此篇列于卷首。书中除论理、学诸篇外,尚间及杂说,故将此书列入杂家类。
十二卷。明顾应祥(1483-1565)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今属浙江)人。弘治进士,历任饶州推官、滇南巡抚、刑部尚书等职。此书是其致仕后所作,当时他已八十二岁。书首自序云:“古今人物之贤否,政治之得失,笔之于册”,前数卷论理、论学诸篇,皆主良知之说。首附录《礼论》一篇,是嘉靖初议大礼时所作,主张但尊以天子之号,而别立一庙,与佳萼初议相同。顾应祥曾受业于王守仁,其主张曾为王守仁所取,因此将此篇列于卷首。书中除论理、学诸篇外,尚间及杂说,故将此书列入杂家类。
十二卷。《附录》一卷。元吴莱(1297-1340)撰。莱字立夫。浦阳(今属浙江)人。门人宋濂等私谥为渊颖先生。延祐间以《春秋》贡于乡,试礼部不中。与黄溍、柳贯俱受业于宋方凤,再传于宋濂。在元人中享有“
一卷。清皮锡瑞撰。皮锡瑞也是攻东晋伪《古文尚书》的,只是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有不少疏谬之处,皮氏恐为反戈者作为攻击的借口,故作“辨正”来完善阎氏之说。卷首有“自序”。皮锡瑞认为,阎若璩不了解汉代古
无卷数。明程德良(生卒年不详)撰。程德良字凝之,号云连,又号云梦人。云梦(今属湖北省)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官崇信县知县。平生著述甚多,有《不波馆正续集》、《白莲沜代豆日钞》、《明文览》、《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共十卷,其中《韵辨一隅》八卷,《补遗》一卷,《续补》一卷。清诸玉衡撰。玉衡字星五,一字稼轩,上海嘉定人。博学工文,尚著《醉月西庐诗古文稿》、《经史札记》、《说文考略》等。诸氏认为一代有一代之功令,今作
四卷。清黄模(生卒年不详)撰。黄模字相圃,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是书前后无序跋。其征引成说凡四十余家,多不见于它书,或所引之书今日不传,或其仅据原稿,或与人同时切磋,皆未可知。如“初岁祭耒”下引洪震煊
八卷。明郑若曾撰。若曾有《筹海图编》十三卷,已著录。是编为江南倭患而作,兼及防御土寇之事。卷首有郑氏《原序》一篇,叙本书述作之缘由。“三吴者,朝廷之重地也,留都(案明以南京为留都)门户在焉,国家财赋先
一卷。王国维(1877-1927)撰。国维字静安,又字伯隅,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清末诸生。在文学戏曲、历史、古文字等领域均有精深造诣,有《观堂集林》。此《乐诗考略》凡一卷,系集合关于乐学论文而成,计有
三卷。清何绍基(1799-1873)撰。何绍基字子贞,号东洲,晚号蝯叟(一作猿叟)。道州(今湖南道县)人。道光十五年(1835)中举,次年举进士,选庶吉士,后授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历
一卷。清郝懿行(详见《诗问》)撰。该书自序云:“删诗之说出于《史记》,窃谓不然,孔子但云三百,不云三千。安得古人之文如彼其多。”其言甚正。然所辑古诗,颇为复杂,其中有后人伪托者,有袭用老子语者,真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