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刘元卿(详见《大象观》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取《帝鉴》、《相鉴》、《言鉴》、《牧鉴》、《珰鉴》、《闺鉴》六书,各撮取其文,合为一帙,其漏略殊甚,不足以言著作。有明万历中
不分卷。近人易顺鼎(详见《经义莛撞》)撰。此书附刊于所著《经义莛撞》后,其价值似不如之。其中偶杂前人已论之言。如引张孝达之说,谓《尚书》“率循大卞”,即“大变”,“循”与“顺”通,“循大卞”犹言顺大变
四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方纲字正三,号覃溪,晚号苏斋,顺天大兴(今属北京)人。乾隆十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内阁学士。嘉庆四年左迁鸿胪寺卿。十九年重预琼林宴,赐二品卿衔。
一卷。清孙湘撰。湘字楚泉,清苑(今河北清苑)人,生平事迹不详。据该书前同治元年(1862)刘毓楠序,知成书于道光、咸丰年间。先列周王朝的世代,然后列周王朝的同姓诸国(鲁、郑、晋、卫、蔡、曹、滕、吴),
三卷。清陈熙晋(1791-1851)撰。熙晋一名津,字析木,号西桥,义乌(今浙江义乌)人。优贡生,以教习、知县累官宜昌知府。治《左氏春秋》。他认为杜预解经,锐于立言,疏于稽古,父子并仕显要,身为司马氏
一卷。明杨学可撰。杨学可,明新都(今四川新都县西)人,著有《明氏实录》。其书记载明玉珍父子始末,元朝末年时明玉珍起兵窃据巴蜀一带,仅一传而灭亡。书中所叙述的史事详尽而且确实,可以与正史相参考,作者作《
《回溪医案》一卷,《慎疾刍言》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回溪医案》成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妇科医案四条、外科医案十二条,共列五十五证,每证间有兼收数案
四卷。清郑珍(详见《仪礼私笺》)撰。此书系汇辑诸书所载东汉经学家郑玄有关资料,加以考证而成。分为传注、年谱、书目、弟子四目,有黄彭年序,复于“传注”补正十七事,“书目”补正五事。“弟子目”补正二事。此
二十卷。明陈与郊(生卒年不详)撰。陈与郊著有《檀弓集注》。本书分二十部,有的部又分若干子目,有的不分子目。各部先列浦南金《修辞指南》原文。列增续的部分于后。每类所增补的内容也不过十数条,又不注明其出典
不分卷。明朱之俊(详见《周易纂》)撰。该书阐释《春秋》,大抵随文生义,缺乏依据,牵强附会,多主观臆说。有清顺治时活字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