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胡宣庆撰。胡宣庆,字余庵,星沙人。咸丰举人。著有《图史提纲》等书。《水道源流》光绪十七年(1891)刻本。共五卷,主要考订直隶、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
八卷。清戴钧衡撰。本书没有序例,对于蔡沈的《书集传》以及与之相左的诸家之说,戴氏感到疑而未安的,则援引他说以证之,有些地方则直陈己见,以求其是,补《书传补商》之不足。比如其中解说“肇十有二州”,认为分
四卷。明陈元亮撰。元亮字寅倩,山阴(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是书乃乡塾讲章。其凡例有十:一曰尊经,二曰从注,三曰存序,四曰辨俗,五曰标新,六曰考古,七曰博物,八曰章旨,九曰节解,十曰集说。其所取裁
二卷。明周复俊(生卒不详)撰。周复俊,字子吁,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人,明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卿,著有《泾林集》、《全蜀艺文志》、《玉峰诗纂》等。《东吴名贤记》记录吴中自商朝丞相
一卷。清戴燮元撰。燮元生卒年不详,江苏丹徒(今镇江市)人。咸丰十一年(1861),他随父戴肇辰在山东登州府任,适值捻军张乐行部进逼山东,攻打登州。燮元随其父守城四十余日,朝夕相伴。捻军离去后,燮元将目
三卷。清张应誉撰。张应誉字伊知。南皮人。此书卷一释上经,卷二释下经,卷三释系辞及说卦。书中不全录经文,只取一二句或三四句,下注卦名,后对所取经文进行诠释。无可释者则一句不取,故书中上经没有对师、比、履
见《济生方》。
七卷。清许珩撰。许珩字楚生,江苏仪征人,诸生。工古、今体诗。《同治续纂杨州府志》有传。是书针对《周礼》之郑(玄)注贾(公彦)疏,提出疑问,阐明己见。书首有江藩序,颇有赞美之辞。卷一至卷七依次为:《序官
一卷。瞿佑撰。瞿佑,字宗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明初,官国子助教,调周王府右长史。一度遭贬,洪熙初(1425年)赦还。该书辑录历代有关著述,分十二月记其所宜、所忌之事。每月分别标目,如“正月事宜”、
一卷。清刘光縢撰。本书所解释的只有《西伯戡黎》、《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等几篇,颇多新见,其中尤以解《金縢》为新,认为“武王知周公之圣,荐之于天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