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千遗民诗咏
十卷。二编十卷。清张其洤撰。生卒年未详。张其洤字豫泉,广东东莞人。此书取无锡孙静庵《明遗民录》、《九龙真逸胜朝粤东遗民录》等书,所录遗民,各系以诗,其门人祁垣为之注,取材既不甚广,所注又未见出处。遗民事实无征,究不如搜辑遗民之诗,较可以为一代文献之征。前有己巳自序,戊辰崔斯哲后序及凡例。有铅印本。
十卷。二编十卷。清张其洤撰。生卒年未详。张其洤字豫泉,广东东莞人。此书取无锡孙静庵《明遗民录》、《九龙真逸胜朝粤东遗民录》等书,所录遗民,各系以诗,其门人祁垣为之注,取材既不甚广,所注又未见出处。遗民事实无征,究不如搜辑遗民之诗,较可以为一代文献之征。前有己巳自序,戊辰崔斯哲后序及凡例。有铅印本。
二卷。宋蔡梦弼撰。蔡梦弼,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字号生卒年不详。履迹亦不可考。曾著《杜工部草堂诗笺》,但已久佚。是诗话皆论杜甫之诗。因草堂为杜甫客蜀时所居,因以名集。书凡二百余条。皆采自宋人诗话、语录
六卷。元刘秉忠(1216-1274)撰。刘秉忠字仲晦。邢州(今河北邢台)人。后出家为僧,法名子聪,号藏上人。辅弼忽必烈建立元朝,制定各种制度。据《元史》本传,集本十卷。今明刻本佚其杂文四卷,唯存六卷。
一卷。清崔述((1740-1816)撰。述字武承,号东壁,直隶大名(今河北大名)人。中乾隆二十五年(1760)副榜。曾为罗源、上杭县知县。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次释《论语》之要义、
十九卷。清朱骏声撰。朱骏声为清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所著以《说文通训定声》著称。生平见“说文通训定声”。《说雅》附《说文通训定声》后。自序曰:“循《尔雅》之条理,贯许书之说解,五百四十目纪之以形;十八部
十卷。明侯一元(约1538年前后在世)撰。一元,字舜奉。浙江乐清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南刑部主事。累官至广东参政、河南副使、江西左布政使。卒后,王世贞撰墓志铭,详述其事迹。此编凡杂文八卷
一卷,闻见录一卷、随手杂录一卷,宋王巩撰。生卒年不详。王巩字定国,自号清虚先生,莘县(今河北莘县)人。有才学,性豪迈,曾与苏轼友善。苏轼获罪,王巩亦被贬宾州。历官宗正丞。此三卷书,皆记东都旧闻杂事;《
六卷。清侯桢撰。侯桢字子勤,江苏金匮(今江苏无锡)人,道光二十六年举人。本书大致以郑玄注为主,兼采其他诸家之说作为补充,同时还订正郑氏的一些不太准确的解释。如“禹敷土”,郑玄认为“敷”是“布”的意思;
八卷。清陈瑸(1656-1718)。陈瑸,海康(今广东省海康县)人,字文焕,号眉川,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至浙闽总督。陈瑸为官清廉卓绝,康熙皇帝对他有“苦行老僧”之誉。陈瑸曾说“贪取一钱,即与百
三十卷,清刘芳纂修。刘芳,汉军正白旗人,举人,乾隆十八年任知县。元代薜里吉思始作新志,至康熙间时有续修。刘芳上任,下车观政,制度率略,图册残缺失册,典籍故志文献无徵,索旧志,稽核旧事,志已漫漶不识,时
子之还兮,遭我乎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子之茂兮,遭我乎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子之昌兮,遭我乎貂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