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注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杭氏七种本)。清杭世骏(1698-1773)撰。世骏字大宗,号堇甫,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雍正二年举人,乾隆元年召试鸿词,授编修,改御史。此书为补顾炎武《石经考》而作。顾氏依照《隋书·经籍志》
十二卷。明文震亨(1585-1645)撰。文震亨,字启美,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文征明之曾孙。天启中以恩贡为中书舍人,崇祯中官武英殿中书舍人,长于书、画,且咸有家风,并以善琴供奉。明亡后,绝食而死,
二十卷,清成王左修。成王左,山东乐安人,例监,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龙门,明嘉靖间县令创修县志,清顺治十四年(1657)县令建标,重付剞劂。康熙六年(1667)县令取前志而增损。此志乃知县成王
六卷。徐志遴撰。其生卒年不详。志遴字抡英,建昌新城(今江西黎川县)人。清代学者。《尚书举隅》一书似为举业而作。该书主蔡沈集传而删节之,并于每条之下各以己意附注一二语,盖取简易便于记忆。
一卷。宋赵师秀(约1204年前后在世)编。(见《清苑斋集》条)。此集录唐代五、七言律诗。上起沈佺期等七十六人,以五言居多,七言仅十分之一。此书毛晋曾刊、面世较晚,故为世人所罕论,但去取颇精审。此集前后
见《绛雪园古方选注附得宜本草》。
二卷。清孙肇兴撰。是书于《孟子》一字一句,务必得其着落。如首章“曰孟子见,可知非梁王能致之也。曰叟,尊之也;正远之也,不远千里。所谓前王,非王前也。有以利直是下王曰何以利。说话曰:吾便不知有大夫等已教
① 一卷。清王夫之(1619-1692)撰。夫之字而农,号姜斋,衡阳(今属湖南)人。清著名思想家、学者,著有《读通鉴论》、《宋论》、《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等。是书以许慎所引《古文
六十五卷。清曹寅(1658-1712)编。曹寅字子清,一字楝亭,号荔轩。祖籍蒙古汉军正白旗,原籍丰润(今属河北),世居沈阳。官江宁织造通政史,并视两准盐政。因其父尝于家门外种植楝树数株,绿荫可爱,便建
一卷。清陈其藻(生卒年不详)撰。陈其藻,字鲁塘,一字铁山。嘉应州兴宁(今广东兴宁)人。贡生,历署乐昌、花县儒学。其学根底经史,诗则血性淋漓,全从真气滚出,不作句雕字琢。著有《毋自欺斋诗稿》四卷。本卷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