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集
二十卷。明沈一中(约1595年前后在世)撰。沈一中字长孺,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生卒不详。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布政使。著有《梅园集》。是集凡二十卷,诗赋八卷,杂文十二卷。有人评价说“其诗文大抵欲以才藻见长,而短于翦裁澄汰,故皆无甚特色。”有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二十卷。明沈一中(约1595年前后在世)撰。沈一中字长孺,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生卒不详。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布政使。著有《梅园集》。是集凡二十卷,诗赋八卷,杂文十二卷。有人评价说“其诗文大抵欲以才藻见长,而短于翦裁澄汰,故皆无甚特色。”有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一卷。清金榜撰。榜字蕊中,又字辅之,安徽歙县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一甲一名进士,官翰林院修撰。作者以为周官占人之法不著于经,而载于《左传》、《国语》者仅有六爻不变、六爻尽变、一爻变、五爻变,四者
撰者不详。系明代话本小说四种,初为散本单篇,分别为《张生彩鸾灯传》、《苏长公章台柳传》、《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冯伯玉风月相思小说》,其中仅《张生彩鸾灯传》卷首标明“熊龙峰刊行”字样,其余三种只能从版
十三卷。清汪照(生卒年不详)撰。汪照,初名景龙,字纚青,一字少山,江苏嘉定县(今上海嘉定)人。贡生,负诗名,精考证,工八分书;尝佐王昶分纂《金石萃编》;游陕西,历主华原横渠书院;著有《三家诗义证》、《
八卷。清刘沅(详见《易经恒解》)撰。该书是作者家居教徒时所作,大体上按《春秋》的文章进行推衍发挥,无所考证,只按自己对经文的理解,进行引申贯通。而所论大多平易近理,与凭私臆说者不同。该书有清同治十一年
二卷,清秦镜撰。秦镜,字非台,生平不详,翼城(今山西省翼城县)人,《通鉴大感应录》是秦镜从《资治通鉴》中摘录出一些观点立场鲜明、使人读起来有所感悟的篇目,然后加上他自己的评论写成的一部书,在书前有秦镜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二十三卷。清魏禧((1624-1681)撰,彭家屏参订。禧字冰叔,一字叔子,号裕斋,宁都(今江西宁都)人,明末诸生,康熙十七年举博学宏词,以疾辞。魏禧与兄际瑞、弟礼皆以文章称,时人号为“宁都三魏”,兄
一卷。美国丁尼(生卒年月不详)撰,英国莫安仁(1860-1941)、上元戴师铎同译。丁尼未详始末;莫安仁,英国浸礼会教士。1884年来华,在西安传教,一度调往山西任职。1918-1930年任上海广学会
一卷,清张倬(生卒年不详)撰。张倬字飞畴,江苏吴江人。张登之弟。其父张璐为当时名医,对伤寒颇有研究,著有专书论伤寒。张倬幼承家学,以医闻名。曾与其兄张登参订由父亲诠次的《伤寒缵论》、《伤寒绪论》。此书
十卷,清谢必鉴修,李炳虚纂。谢必鉴,曾任垫江县知县。李炳虚,教谕。垫江县志,创修于乾隆十一年(1746)县令丁廷。嘉庆间董承熙续之。道光八年(1828)县令夏梦鲤重修,咸丰八年(1858)县令钱涛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