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宝
四十五卷。明周圣楷撰。圣楷字伯孔,湘潭(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录楚中人物名胜的地方志书,大致以人物为主,以山水古迹附之。书分二十五门,曰大臣、名臣、大将、智谋、谏诤、文苑、良史、命使、典故、真儒、诸子、孝友、忠义、独行、真隐、列女、方伎、异人、宦绩、迁寓、山水、名祀、列仙、名释、祖灯。材料大多录自史志,间有考证。书前有总论四条,一曰定区域以尊王,二曰别人物以征传,三曰约论注以归雅,四曰考遗胜以阙疑,可窥作者编辑该书之目的。
四十五卷。明周圣楷撰。圣楷字伯孔,湘潭(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录楚中人物名胜的地方志书,大致以人物为主,以山水古迹附之。书分二十五门,曰大臣、名臣、大将、智谋、谏诤、文苑、良史、命使、典故、真儒、诸子、孝友、忠义、独行、真隐、列女、方伎、异人、宦绩、迁寓、山水、名祀、列仙、名释、祖灯。材料大多录自史志,间有考证。书前有总论四条,一曰定区域以尊王,二曰别人物以征传,三曰约论注以归雅,四曰考遗胜以阙疑,可窥作者编辑该书之目的。
二百零四卷。《目录》四卷。清徐陈谟汇编。清弓翊清补编。徐陈谟,湖北浠水人。弓翊清,河南洛阳人。道光时,二人先后任眉州知州。此书即其任知州时所编刻苏洵、苏轼、苏辙文集四种。以前人所刻三苏文集,或分部另传
二十卷。明王渐逵撰。王渐逵,字用仪,号青萝子,广东番禺人。生卒年不详。约嘉靖十年(1531)前后在世。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刑部主事。本集文8卷,首载陈愚见以裨圣化、乞创立以存根本两疏;诗分《
二卷。清蒋绍宗撰。在书的卷首有蒋绍宗的“自序”、“总论”和“读书偶记”。上卷是《虞书》、《夏书》、《商书》,下卷是《周书》。蒋绍宗此书也攻击伪《古文尚书》,但不依附梅鷟、阎若璩之说,而专就《今文尚书》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四书》来解释《尚书》,其间也多有贴切可取之处。比如《四书·大学》首章谈“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正与《尚书》开首“克明峻德”一节的意义相吻合。再如以“父
四卷。唐孟浩然(689-740)撰。孟浩然,字浩然,湖北襄阳人。长期隐居故乡鹿门山,吟咏自适。年四十,游长安,应进士不第。张九龄辟为荆州从事。其诗与王维齐名,时称“王孟”。长于五言,尤工五律。所作诗深
七十卷。《外编》四卷。清庄仲方(1780-1857)选编。庄仲方字芝阶,秀水(浙江嘉兴市)人。嘉庆举人。官内阁中书。著有《映雪楼文稿》、《碧血录》。编有《南宋文范》、《金文雅》等。此集为宋代诗文总集。
五卷。清吴焘撰。吴焘,字子明,云南保山县人。清光绪进士。是书为宣统元年(1909)其任吉林提法使时所编。卷首为谕旨奉折,卷一为司署,下为写真类、文牍类、章程类,有司署职员经费及省城全部经费各表卷二为审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不分卷。附《寻门余论》、《图书辨惑》一卷。清黄宗炎(1616-1686)撰。黄宗炎,浙江余姚人,字晦木。宗炎说《易》力辟陈抟之学。故其解释爻象,皆以易理为主。如释坤彖曰:“乾既大矣,坤能配乎乾而与之齐
一卷。清吴凌云(生卒年不详)撰。凌云字得青,号客槎,嘉定(今属江苏)人。岁贡生。曾寄居于钱大昕之孱守斋,得读钱氏藏书,闻见益廓。于许氏《说文》探索义类,时能发前人所未发,钱大昕尝采其说入《养新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