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疑年录
四卷。清吴修(生卒年不详)撰。修字子修,号思亭,浙江海盐人。跟从钱大昕游学。为刻钱氏《疑年录》,又以浏览所及,撰成续编,得四百余人。现有海盐吴氏刻本。
四卷。清吴修(生卒年不详)撰。修字子修,号思亭,浙江海盐人。跟从钱大昕游学。为刻钱氏《疑年录》,又以浏览所及,撰成续编,得四百余人。现有海盐吴氏刻本。
三十二卷,附《刊误》四卷,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黄汝成(1799-1837)字庸玉,号潜夫,江苏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少受业于钱大昕,补县学生,官选泗州直隶州训导,不就。生平博学。尚著《岁实考
十二卷。明吴本泰(生卒年均不详)撰。吴本泰,字美子,号梅里,又号药师,浙江海宁人。崇祯年间进士,官至尚宝司丞。著有《诗余》(又名《绮语障》)、《吴吏部文集》等书。是集凡十二卷。包括文集八卷,诗集四卷。
一卷。清周镐撰。镐字怀西,号犊山,金匮(今江苏无锡)人,乾隆举人,官至漳州知府。生平勤问学,至老不衰。著有《犊山类稿》,《课易存商》即其中之一。此书不章解句释,每卦只一、二条,皆先问后答。全书皆阐义理
三卷。清末蒋楷撰。蒋楷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为专就经义说律之作。取《尚书》“舜典”、“大禹谟”、“康诰”、“吕刑”诸篇及《春秋左氏传》《周礼·秋官》《礼记·王制》中涉及刑律的内容,遍考经子史传,
一卷。清代王士祯(1634-1711)撰。生平详见《带经堂集》辞目。王士祯论诗虽主神韵,但也很重视音节与格律。《律诗定体》选录五、七言律诗各四首,字旁标平仄符号,概括地说明唐人律格。王士祯解释说:五律
不分卷。廖平撰。此书为廖平早期著作,共十八个编目。篇首是《王制义证凡例》,体现了廖平治经的根本指导思想。据廖平之孙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载,廖平35岁时,经尊经同人撰《王制义征》,“以《王制》为经,取
十五卷。清惠栋(1697-1758)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厓,元和(今江苏吴县)人。清代经学家,乾嘉学派吴派的奠基人,钱大昕论其学曰:“宋元以来说经之书盈屋充栋,高者蔑古训以夸心得,下者袭人言以为己有。
六卷。元熊朋来(12546-1323)撰。朋来字与可,豫章(今江西南昌)人。是书大旨以为在礼堂之上侑歌,唯瑟而已,他弦莫侑。自瑟教废而歌诗者莫为之谱,故作《瑟赋》二篇发明其理。复援据古义,参以新意,定
五卷。清徐焕龙(生卒年不详)撰。徐焕龙,字友龙,宜兴(今江苏宜兴)人。康熙五年(1660)举人,屡试进士不第,于是淡漠仕途,埋头读书。五十岁后,闭门著述,著作有《屈辞洗髓》、《大易象解》、《诗经辨补》
二十三卷。明方孔炤撰。孔炤字潜夫,号仁植,安徽桐城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被人劾罢逮治。崇祯末恢复原职,屯田山东、河北,兼理军务。事迹附见《明史·郑崇俭传》。该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