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说
一卷。清黄某(生卒年不详)撰。黄某,不知其姓名,清末任安徽太平县知县,约生活于清末至民国初期。黄某为推广养蚕业,与本县的一个叫赵敬如的人共同编写了《蚕桑说》一书。《蚕桑说》讲述种桑养蚕的生产技术及经营过程,内容详尽,客观实用,因而很快就传播开去。除有光绪二十二年(1896)太平县署排印外,在《续四库全书提要》中也有介绍。
一卷。清黄某(生卒年不详)撰。黄某,不知其姓名,清末任安徽太平县知县,约生活于清末至民国初期。黄某为推广养蚕业,与本县的一个叫赵敬如的人共同编写了《蚕桑说》一书。《蚕桑说》讲述种桑养蚕的生产技术及经营过程,内容详尽,客观实用,因而很快就传播开去。除有光绪二十二年(1896)太平县署排印外,在《续四库全书提要》中也有介绍。
二卷。清王杰撰。杰字伟人,号惺园,一号畏堂,乾隆间状元,官至东阁大学士,卒谥文端。著有《葆淳阁集》、《惺园易说》等。此易说,卦不必全注,唯睽蹇解三卦六爻全注。其上经只注十卦,下经只注二十五卦,序卦、杂
①十五卷。元道士刘大彬撰。大彬,号玉虚子,钱塘(今杭州)人。延祐中袭封茅山四十五代宗师、洞观微妙元应真人。此书分志诰副墨、三神纪、括神区、稽古迹、道山册、上清品、仙曹署、采真游、楼观部、灵植检、录金石
一卷。刘师培撰。刘师培生平详见《礼经旧说》条。《汉书·艺文志》记述:“《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汉兴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据《汉书》所载:《礼》古经五十七卷,(亦即五十七篇)除今文十七篇外
二卷。不著编者姓名。前有总录一篇,记述武夷山之得名及历代兴建封号之事。后有杂录诗二卷,皆为游人题咏之作。唐代唯有李商隐一首,其余皆宋元人之作。卷首有顺帝至元三年(1337)旧序,称万年宫提拳张一村携示
七十卷。明张居正(详见《通鉴直解》)等奉敕修。隆庆六年(1572)十月,命朱希忠为监修官,张居正、吕调阳为总裁官,负责纂修。寻改命张溶为监修官,总裁官仍为张、吕二人,万历二年(1574)七月书成。该书
八种,十七卷。清聂镐敏(生卒年不详)撰。聂镐敏字京圃,衡山(今属湖南省)人,嘉庆年间进士,提督安徽学政,官浙州知府。学术上尊崇程朱之学。是书所收有经学著作五种,如《易理象数合解》二卷,认为象数由理而生
不分卷。元倪士毅撰。首有凡例,次引用姓氏书目。先是士毅之师陈栎撰《四书发明》,同时胡炳文也撰《四书通》。栎殁,士毅继承师业,以陈说为主,胡说不全录,别增入朱子文集、语录、辑略、集义。旁及诸家所引之说。
一卷。英国伟烈亚力(1815-1887)口译,王韬笔录。伟烈亚力生于伦敦,清道光二十七年至上海为传教师,1887年卒于英国。平生撰译甚富。韬字紫鉴,号仲弢,官于粤,旋去职游海外。同治间归自利玛窦,主讲
二十卷首一卷,清何其泰修,吴新德纂。何其泰,曾任岳池县知县,候补通判。吴新德字让泉,邑人,咸丰十一年(1861)举人。光绪元年(1875),大府议修省志,通行各州县饬取事实。何其泰奉檄后,乃集绅筹派,
四卷。《幽贞集》二卷,《邕集》六卷。明董传策(1530-1579)撰。董传策,字原汉,号幼海,抱一山人。上海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因劾严嵩稔恶误国之罪,严嵩下其狱,严刑拷打。恰逢地震而得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