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明朝时西洋人庞迪我撰。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主要论述天主所禁罪者共七条:一谓骄傲,二谓嫉妒,三谓悭吝,四谓忿怒,五谓迷饮食,六谓迷色,七谓懈惰于善,庞迪我以此而作此
①二卷。汉河上公注。河上公,汉代人,姓名、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老子注》,又称《老子道德经》、《道德真经注》。先秦诸子研究《老子》一书的史料今存甚少,《庄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中还可散见残文。
三十六卷。清乾隆四年(1739)和硕庄亲王允禄(详见《谕行旗务奏议》)等奉敕撰。全书分为本原二卷、义例六卷、立成宜一卷、忌用事一卷、公规二卷、年表六卷、月表十二卷、日表一卷、利用二卷、附录一卷、辨伪一
一卷。明王鸿儒(生卒年不详)撰。王鸿儒字懋学,南阳(今属河南)人。少工书,家贫,为本府书佐。成化二十三年(1487)第进士,累擢山西副使。武宗时迁南京户部尚书。王鸿儒清正自持,为学务穷理致用,为世人所
二十卷。明陈禹谟(生卒年不详)撰。陈禹谟字锡元,常熟(今属江苏省)人。明神宗万历年间在世。万历中由举人官至四川按察司佥事。曾采掇诸书琐事隽语,著《广滑稽》三十六卷。并有《经籍异同》行世。本书摘取古事之
一卷。本卷始自《尚书·盘庚上》第九,至《尚书·微子》第十七,乃《古文尚书》之第五卷,后有罗振玉《跋》,大概本卷为罗振玉根据敦煌本《隶古定尚书》残本,校以日本所传授的古代抄写本唐开元以前的《古文尚书》而
八卷。《竹涧奏议》四卷。明潘希曾(1476-1532)撰。潘希曾字仲鲁,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后科给事中,出为湖广、贵州军储,嘉靖中,历太常卿,官至兵部左侍郎,著有《竹涧
一卷。南宋袁韶撰。袁韶字彦淳(一作纯),庆元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淳熙十三年(1186)进士,官至同知枢密院。生年不详,端平初卒,年77。袁韶知临安府时,宝庆二年(1226),在钱塘(今浙江杭州)建许
三十卷。清金德嘉(约1671前后在世)撰。金德嘉,字会公,号豫斋,湖北广济人,生卒年不详。少即笃于学,有志于古文,乡试中举后得安陆教授,康熙二十年(1681)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纂修《明史》
五卷,《古周易章句外编》一卷。程迥撰。迥字可久,号沙随,生卒年不详。南宋应天府宁陵(今河南宁陵东南)人。受经学于王葆、茂德、喻樗,为龟山派传人。著有《易章句》、《周易外编》、《古易考》、《古易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