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一卷。北宋末南宋初汪若海(1101-1161)撰。汪若海字东叟,一说号东叟,歙州(今安徽歙县)人。靖康元年(1126)为太学生,金人攻扰,应诏上书,擢高等。二帝北迁、高宗即位,迁江南经制使,监登闻检院
八卷。元徐元瑞撰。徐元瑞,吴郡(今苏州)人。身世不详。本书成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据作者自序称,“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先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
清曹本荣(详见《奏议稽询》)编。此集为古文选集。集中所收篇章均按体分类,每体之前又都附有文体明辨一条。然因收文颇广,故下列所分子目,冗琐特甚,舛误之处尤多。有的文类选篇又太少。且对所载之文颇多删削,尤
十卷。清钟国义、叶方恒纂修。钟国义,山阴人,康熙初年任莱芜县知县。叶方恒字学亭,进士出身,康熙年间任莱芜县知县。康熙初年,钟国义任知县,见莱芜旧志简略疏澜,欲加续纂,事未竟而离任。叶方恒继任知县后,方
二卷。《续集》一卷。《杂序》一卷。《龚端公奏议》八卷。附一卷。《浠川政谱》一卷。《露浣园稿》四卷。清龚鼎孳(1615-1673)撰。龚鼎孳,字孝升,号芝麓,安徽合肥人。生平事迹见《定山堂诗集》条。其人
一卷。清沈炳震(1679-1737)撰。沈炳震,字寅驭,号东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年五十九岁。岁贡生,乾隆元年(1736)荐试博学鸿词。炳震少好博览,才益闳雅,尤深史学,著作宏富。著有:《增默斋诗
四辑,三十八种,二百七十二卷。民国黄群编。黄群字潮初,浙江永嘉人。曾积三十年之功搜集乡贤遗著,得四百余种,此丛书所收即为其所搜集,共分四辑,第一辑收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五十卷等十种,其中宋人五种,元
不分卷。明陈尧德(生卒年不详)著。陈尧德,字安甫,江苏吴县人。据集前万历(1613)癸丑自序,作者不事科举,先卖布贩缯,后卖菜糊口,自称卖菜佣。此诗集写眼前之景、身边之物、送别之情,多有新意,不乏清丽
二卷。易顺豫(详见《礼记大学篇古微》)撰。是书大旨以《孟子》实有王齐王滕之事,而人莫知之。盖为《史记》所误最大者,缺魏惠王后元十五年,以其事属之襄王,致两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二语,无有着落。顺豫据
一卷。编者不详。此书记清赵景贤事迹。景贤字季侯,浙江归安(今湖州)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曾任宣平县教谕。太平天国革命时,赵氏以在籍办团练,抵抗太平军有功,被清廷授福建督粮道,加布政使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