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麟庆撰。麟庆(?-1843),字伯余,号见亭。姓完颜氏。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年间中进士。授内阁中书,迁兵部主事,改中允。道光三年(1823)出任安徽徽州知府,调颍州,擢河南开归陈许道,历迁河南
一卷。旧本题为梁元帝撰,有人认为此题有误。据《南史》载,梁元帝画有《宣尼像》;《金楼子》载有《职贡图》;《历代名画记》载有《蕃客入朝图》、《游春苑图》、《鹿图》、《师利图》、《鹣鹤陂泽图》、《芙蓉湖醮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
六卷。明张之象(1496-1577)撰。张之象字元超,号同鹿,吴县(今属江苏)人。嘉靖中,官浙江按察司知事。有《太史史例》、《楚骚绮语》、《彤管新编》、《唐雅》、《唐诗类苑》、《古诗类苑》等书。本书共
二卷。清刘凝撰。参见《韵原表》。是书上卷为石鼓音训释文,下卷为附录,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以杨慎的伪本《石鼓文音释》为主,根本先谬,又加以意为增减,弥起纠纷,如第四鼓“写”上的“吾”字,第五鼓“需
二卷。清郝应第纂修,郝应第字维三,河北新乐县人。出身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来任太谷县知县,按太谷县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县令乔允升。至顺治九年(1652)知县戴可进莅任后,叹乔允升本
六种,六十四卷。又名《二程全书》。宋程颢、程颐撰,宋朱熹辑。六种为《河南程氏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朱熹编)、《河南程氏外书》十二卷(朱熹编)、《河南程氏文集》十二集遗文一卷附录一卷(十二卷中程颢四卷
明许仲琳撰。许仲琳字不详,号钟山逸叟,南直隶应天府(今南京市)人,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关于作者,清梁章炬《浪迹续谈》(六)载:“林樾亭先生尝与余谈,《封神传》一书是前明一名宿所撰。”从本书的文笔及对
四卷。无著撰人姓名。前后亦无序跋。有二家刻本,皆刻于光绪十五年。即京坊聚珍堂刻本,三槐堂刻本。京坊聚珍堂刻本较好。聚珍堂本有“玉森之印”,“松坪”二枚印章。不知是撰者名、字否。本书分衙署名目,官衔名目
见《天玉经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