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少阴之本,在内踝上下三寸中(按:《黄帝内经太素》“三寸”作“二寸”);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也。”张景岳注:“内踝下上三寸中为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留、交信也。
疝之俗称。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七。详疝条。
指经期排出的血量。一般总量约为50~100毫升左右。由于个人的体质、年龄、气候、地区和生活条件等不同,经量有时略有增减,均属正常的生理范畴。如有病理变化,血量过多或过少,均属病态。参见月经过多,月经过
证名。指腰痛连及两股俱痛者。见《太平圣惠方》卷四十四。因肾虚风邪侵袭所致者,可用虎骨散、牛膝丸等方;因湿热下流所致者,可用清热胜湿汤。《张氏医通·诸痛门》:“寒湿流注于足少阳之经络,则为腰胯痛,盖腰乃
见近时十便良方条。
疾病由简单变复杂,从轻变重的证候变化。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所指即为误下引起的变证。
见铜人腧穴针灸图经条。
气功与养生学著作。明·龚居中撰。全书六卷,以养生为主,搜集了包括气功在内的各种延年益寿方法。卷一为安养篇,卷二为延年篇,卷三为采补篇,卷四为服食篇,卷五为脏腑篇,卷六为清乐篇。
指甲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