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恶寒证之一种。《证治汇补·恶寒章》:“郁火恶寒,有素病虚热,忽觉恶寒,须臾战栗,如丧神守,此火郁清道,抑遏阳气于脾土,不得外越,故手足厥冷,乃火极似水,热极反兼水化,自觉其寒非真寒也。外症口苦、溺赤、
听声知病之一。见《证治准绳·幼科》。语短声迟缓,肠鸣泄泻频。嘎声多不响,风热肺家因。
见《广州常见经济植物》。为了哥王之别名,详该条。
【生卒】:十二世纪末【介绍】:宋代医家。别号砥镜老人。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曾与当代名医陈无择共同商讨医理。他对朱肱关于伤寒学的论述持有不同意见,著《拟进活人参同余议》加以述评;还撰有《拟进太平惠民和
眼的五轮之一。见《秘传眼科龙木论》。又名土轮。即眼睑。《银海精微》:“脾属土,曰肉轮。在眼为上下胞睑。”故眼睑疾患多与脾胃有关。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四。即黄鳅痈。见该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舌上生芒刺,刮去芒刺,舌底黑色。此为脏腑热极,津液大伤恶候,急用苦寒泻火法(见《伤寒舌鉴》)。
①见《文山中草药》。为小龙胆草之别名。②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蛇根草之别名。各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