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医学分科的名称。宋代始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眼科、疮肿兼折疡、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清初沿袭明末制度分医学为十一科,不久即改为九科,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
【介绍】:见掌禹锡条。
①皮肤上的细毛。《灵枢·五变》:“循毫毛而入腠理。”②眉中的长毛。《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
即补血。详该条。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据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
见傅青主女科条。
证名。指内热炽盛,熏蒸于外。常为热聚阳明所致。《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伤寒论条辨》卷四:“蒸蒸,热气上行貌,言热自内腾达于外,犹蒸
病证名,指小儿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小儿脏腑娇嫩,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不论外感六淫,内伤脏腑,都能引起发热,并且感邪之后,最易化热,热甚则伤阴,阴损及阳。所以,小儿发热的表、里、寒、热、虚、实的变化,
小便的别称,详尿条。
络脉中的血。《素问·举痛论》:“寒气客于小肠膜原之间,络血之中,血泣不得注入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