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医
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逐渐有了认识,医、巫的斗争日趋尖锐。两千多年来我国医学一直沿着唯物的道路发展,巫医从未取得统治地位。到建国后,巫医已被消灭。
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逐渐有了认识,医、巫的斗争日趋尖锐。两千多年来我国医学一直沿着唯物的道路发展,巫医从未取得统治地位。到建国后,巫医已被消灭。
指(趾)甲的通称。《证治准绳》卷三:“爪甲边缘结脓,剧者爪皆脱落。”
出《本草图经》。为朱砂之处方名,详该条。
病邪深入所导致的一类逆证。①邪气亢盛,正气不能驱邪外出,邪气因而迅速深入营分、血分的病理过程。多见于急性热病如麻疹等。《温热经纬》:“病在卫分,……以邪从气分下行为顺,邪入营分内陷为逆也”。故防治措施
出《救急方》。即胡桃青皮,详该条。
病名。出《灵枢·经筋》。十二经筋病中的足太阴筋病。《灵枢注证发微》:“此证当发于七月之时,故名之曰孟秋痹也。”详足太阴经病候条。
《伤科秘要》方。当归(酒炒)、通草各一钱,乌药、炒麦芽、香附(童便炒)、炙鳖甲、山楂肉各二钱,苏木、红曲各一钱半,红花、甘草各五分,牡丹皮八分。水、酒煎服。治跌打内挫,损伤筋骨,气血不通,瘀滞疼痛者。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亚麻之别名,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商陆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头部外伤或由久病入络引起的头痛。见《医碥·头痛》。症见头痛如锥刺,痛有定处,时发时止,经久不愈,或面色晦滞,舌有瘀斑,脉涩等。《医林改错》以头痛“无表症,无里症,无气虚痰饮等症,忽犯忽好,百
病名。见王芳林《临床实用痔漏学》。即复杂性肛漏的一种。症见漏管穿过臀部外侧,疼痛,脓水淋漓,往往形成多数漏管。宜挂线或手术疗法。参见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