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四川中药志》。为刺三加之别名,详该条。
出《素问·调经论》。指神、气、血、形、志五者邪气有余。神有余则笑不休,气有余则喘咳上气,血有余则怒,形有余则腹胀、二便不通利,志有余则腹胀、飧泄。神、气、血、形、志为五脏所藏,其有余,实质是指五脏之邪
病名。是一种发作时常有意识障碍,肌肉痉挛,感觉和行动异常的病证。多因小儿形气未充,神志未定,如被惊恐,或风邪外感,或痰热、食积所伤而引起;亦有由于妊母受惊,得之于先天者。《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五:“痫者
即《汉方医学指南》。详该条。
是插入疮内的细药条(药粉加米糊制成线条),有腐蚀作用。用于死肌、顽肉、瘘管及不知痛痒的疮疡,插药往往用剧毒的矿物药,应注意选择适应证,细心使用。
经穴名,代号GB4。出《针灸甲乙经》。属足少阳胆经。手足少阳、足阳明之会。位于鬓发中,当头维穴与曲鬓穴间沿鬓发弧形连线的上1/2中点处。布有耳颞神经颞支和颞浅动、静脉顶支。主治偏头痛,眩晕,耳鸣,齿痛
痧证之一。①《痧胀玉衡·暗痧》:“心中闷闷不已,欲食不食,行坐如常,即饮温热,不见凶处,更无心腹腰背疼痛之苦,但渐渐憔悴,日甚一日,若不知治,亦成大害,此痧之慢而轻者也,放之即愈。亦有头痛发热,心中作
见《石药尔雅》。为消石之别名,详该条。
解剖部位名。见《原机启微》。即眼弦。详该条。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蛔结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内犯,致蛔死而与肠中糟粕相结,引起腹中大痛,大便不通。宜用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大黄芒硝煎汤稍冷服之,下其死蛔与宿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