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之一。亦称泻肝火、清肝泻火。用苦寒药物清泄肝火的方法。用于肝火上升,症见头痛眩晕、耳鸣耳聋、面红目赤、口干苦、胁痛、呕吐黄苦水、甚则吐血、急躁易怒、大便秘结、苔黄、脉弦数等。常用方如龙胆泻肝汤。
出《本草品汇精要》。为杨梅之别名,详该条。
见仙传外科集验方条。
①见《天宝本草》。为青酒缸之别名。②见《贵州民间药物》。为球兰之别名。各详该条。
舌淡灰色,中间有滑苔数点,黑如墨汁。为邪热传里,内挟宿食,宜表里双解,可用大柴胡汤(见《伤寒舌鉴》)。
病证名。见赵献可《邯郸遗稿》。即妊娠衄血。详该条。
出《开宝重定本草》。即柑,详该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二。即豆腐疔。见该条。
即砭石。出《针经指南·通玄指要赋》。杨继洲在《针灸大成》中注“砭针者,砭石是也。”
病名。即疝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