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隶属于太医署。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共2人。参见药园条。
失,损失;正,正气。失正指由于治疗的失误而损伤正气。《素问·五常政大论》:“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
见《闽南民间草药》。为山甘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九香虫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羊踯躅根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即呼呷有声,喉有痰鸣的咳嗽。《诸病源候论》卷十四:“呷嗽者,犹是咳嗽也。其胸膈痰饮多者,嗽则气动于痰,上搏咽喉之间,痰气相击,随嗽动息,呼呷有声,谓之呷嗽。”治宜消痰破气。选用二陈汤、三子养亲汤
证名。出《素问·脉要精微论》等篇。指不因天热、运动、服药等正常因素引起的异常汗出。
病名。全称应作肺风酒刺。《外科大成》卷三:“肺风由肺经血热郁不行而生酒刺也。宜枇杷清肺散或服荷叶煮糊为丸;白矾末酒化涂之。”即粉刺。详该条。
即手第四指。又称小指次指。
病证名。出清·余梦塘《保赤存真》卷四。系脾胃虚寒,蛔虫上扰的证候。症见右上腹部阵发绞痛,痛时患儿哭叫,屈体弯腰,出冷汗,面色苍白,常伴呕吐,可吐出蛔虫和胆汁。阵痛之间仍留微痛。剑突下稍右疼痛拒按,脉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