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眼科术语。系指患眼视力严重减退,尚存光感。《秘传眼科龙木论》:“……眼内翳状如青白色,盖定瞳人,犹辨三光,可令金针拨之。”详犹见三光条。
裁,节制。指疾病时对五味的节制。《灵枢·九针论》:“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等。
病证名。出《小儿药证直诀》。指小儿由于先天禀赋不足,或病后真元亏损,肾脏怯弱而声音低微瘖痖。此外尚可见囟开不合,神不足,目中白睛多,面色白等症,治宜益精补肾,用地黄丸或补肾地黄丸。
古代管理药品及其他有关事务的最高机构,南北朝时期北魏等朝归属门下省。至唐属殿下省。局内设奉御2人,官阶五品下。直长2人,掌管为帝王配制药物,并由文武长官1人监督。药成后,要由医佐、奉御、殿中监、皇太子
见《福建民间草药》。为望江南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郑承湘条。
证名。见《医学正传》。指汗出异常的症候。一般分自汗、盗汗两类。《景岳全书·杂证谟》:“汗出一证,有自汗者,有盗汗者。”由于病情不同,汗证有阴汗、阳汗之分。并有战汗、狂汗、红汗、漏汗、阴盛格阳汗、亡阳汗
见元亨疗马集条。
书名。4卷,分26门。清·王泰林撰,方耕霞整理。刊于1898年。本书包括内、外、妇、儿等各科病症,以内科杂病为主。其中连续复诊医案颇多,可以前后推究,看出药效与病情的转变。案后附方氏所加按语,每门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