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阳虚不能作汗之证。《伤寒论大全》卷四:“头痛发热,项脊强,恶寒无汗,用发汗药二、三剂,汗不出者,……殊不知阳虚不能作汗,故有此证,名曰无阳证。”治宜再造散。参见亡阳证等条。
出《小儿药证直诀》。即肺脏怯。详该条。
《外科真诠》方。玄参、熟地黄各二钱,生地黄一钱五分,豨莶草、石斛各一钱,黄柏、牛膝、甘草梢各五分,牡丹皮、沙参各七分,生黄柏五钱,冰片三分。为细末,水或蜜调涂患处。治因足三阳经风热,或足少阴肾经火热而
见《医学纲目》卷十七。即朦昧。详该条。
证名。见《医宗金鉴》卷六十一。指患疮疡时病情有恶化趋势。其表现为:患处初起形如黍米,疮顶平塌,根脚散温,不热不痛,按之坚硬,舌干烦躁;肿硬紫暗,不脓不腐,疮顶软陷;溃后皮烂肉坚,无脓或脓水清稀,时流血
见中西医粹条。
选穴法的一种。指选用的穴位与病痛或手术部位不属于同一或邻近的脊髓节段所支配。如头部疾患或颅脑手术选取下肢部穴位等是。
指上眼睑。见目弦条。
见《群芳谱》。即辣椒,详该条。
麻风专著。2卷。清·萧晓亭撰。刊于1796年。书中引录古代有关文献,论述了麻风病的病源、症状、36种类型的麻风病辨证治疗,以及麻风病的各种疗法。本书后收入《珍本医书集成》。建国后有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