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丁香蓼之别名,详该条。
痰证之一。指痰液在体内停积日久的病证。《明医杂著·痰饮》:“久而重者,黄浊稠结,咳之难出,渐成恶味,酸辣腥臊咸苦,甚至带血而出。”亦可见潮热咳嗽,有似内伤阴火。宜用熟地、茯苓、山药、苡仁、芡实、萸肉、
见《本草品汇精要》。为樟脑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邹铉条。
【介绍】:唐代女道士、医家。撰有《胡愔方》2卷,又撰《黄庭内景五脏六腑图》1卷,已佚。
出《救荒本草》。为菥蓂之别名,详该条。
《外科全生集》卷四方。乌梅肉一钱,轻粉五分。同研,不见粉亮为度,如硬则用唾液润之,不可用水,研至成膏,按患口大小,作薄饼数个,以贴毒根,外用膏掩,日易一次,待毒根不痛,落下乃止。治毒根凸起。
病名。即胎不长。《济阴要略》:“按荫胎者,由于妊母体质素怯,胎失其养,荫而不长,一名卧胎。”参见胎不长条。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雾水葛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原始》。为荠苨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