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博议
见本草乘雅半偈条。
见本草乘雅半偈条。
证名。指脚底皮肤泛现红色的症象。《石室秘录·奇治法》:“人脚板中色红如火,不可落地,又非痰毒,终岁经年不愈。”由于阴虚火聚于脚心不散所致。治宜滋阴清火为主,方用六味地黄丸加甘菊花、玄参、麦冬、沙参、石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三十一:“腋下常湿仍臭生疮,谓之漏腋。”多由气血不和,湿热蕴蒸所致。其证腋下潮湿生疮有臭味。外用六物散(干枸杞根、干蔷薇根、甘草各15克,胡粉、商陆根、滑石各3克),共为细末,用
【介绍】:见祝登元条。
宋代医官职称。系翰林医官院之最高官职,共2人,掌管全院工作。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广西民间常用草药》。为荷苞花之别名,详该条。
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八。即白虎证似痫。详该条。
骨名。即髋骨。详该条。
指五脏之气输注于背部的五个(背)俞穴。《灵枢·背腧》:“愿闻五脏之腧。”所指即肺俞、心俞、肝俞、脾俞和肾俞五穴。因这些穴位与五脏之气相通,故名。临床上具有诊察和治疗本脏病证的作用。
见《中医药实验研究》。为合掌消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症因脉治》卷三。指七情、房室、饮食内伤引起的消渴病。有精虚、积热之分。详见精虚三消、积热三消、消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