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肢体的屈伸举动等活动功能减弱或丧失。《素问·逆调论》:“卫气虚则不用。”《类经》十五卷注:“不用,不能举动也。”
理气法之一。与顺气同义。是治疗肺胃之气上逆的方法。例如肺气上逆,咳嗽哮喘,痰多气急,用定喘汤;胃虚寒而气上逆,呃逆不止,胸中不舒,脉迟,用丁香柿蒂汤。
药物学著作。3卷。北宋·和剂局陈师文等编。后经多次修订。约刊于十二世纪初(北宋末)。本书原为《和剂局方》(后改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一书的附录部分,后抽出印单行本。内容系选录《证类本草》中的常用药4
又名胎衣、混元母、混元衣、混沌衣、紫河车、水衣、子衣、儿衣。即胎盘和胎膜的总称。药用功能大补精血。见《本草纲目》五十二卷。
又称肾阳衰微、命门火衰、下元虚惫、真元下虚。即肾阳虚之严重者。临床表现精神萎靡,动则气喘,腰膝痠冷,四肢清冷,腹大胫肿,黎明前泄泻,癃闭或夜尿频数,尺脉沉迟等。治宜温补命门。
病证名。又作血虚眩晕。《症因脉治·内伤眩晕》:“血虚即阴虚也,形体黑瘦,五心常热,夜多盗汗,睡卧不宁,头面火升,则眼花旋转。火气下降,则旋晕亦止,不比外感之常晕不休,不比痰火之暴发暴作,此血虚眩晕之症
书名。1卷。原题清·陈平伯撰。刊于1809年。本书前述温热病大意,次为风温证条例,论述风温诸证证治,介绍其立法及具体方药,逐条予以辨注分析,在温病学派中有一定的影响。后列湿温证条例,内容与《湿热条辨》
病名。见茹十眉《五官病》。外伤致眼眶骨骨折或眼珠周围的筋肉损伤后,因挤压或血瘀肿胀,迫使眼珠向前突出,转动失灵,甚者可致目系断裂,眼珠脱出眶外。证见头眼剧烈胀痛,环睛皮色青紫或可见裂口,肿胀溢血等。目
见《肘后备急方》卷六。不慎将针误吞入,哽于喉间,宜急取出之。或可用“磁石磨如枣核大,钻眼,以线穿令吞喉间,针自引出”(明·薛己《口齿类要》)。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为南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