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意为“吉祥汇聚寺”。在青海同仁县黄乃亥林区边沿。《安多政教史》称该寺为一切修行地之楷模。明天启五年(1625)由隆务寺曲哇活佛洛桑丹贝坚赞开辟为修行处。清顺治五年(1648),由第一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诃咥、跌。初游牧于阿得水(即阿跌水,今伏尔加河)畔。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鸡田州,隶燕然都
我国古代北方民族妇女中流传的一种化妆术。据《契丹国志》:“北妇以黄物涂面如金,谓之佛妆。”此黄物指栝楼(又写作蒌),一种草本植物,可入药。《鸡肋篇》明载:“其良家士族女子……冬月以括(应为栝)蒌涂面,
248—303西晋末年蜀地流民起义首领。字玄通。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人,后迁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号巴人。东羌猎将※李慕第四子,※李特之弟。少好学,善骑射,被晋东羌校尉何攀举为东羌
侗族女性祖先衍化而来的最高神祗,又称撒姆或达摩娘娘。参见“达摩娘娘”(739页)。
维吾尔语音译,新疆维吾尔族传统靴名。以香牛皮制成,或红色、或黑色。制如中原内地,头稍尖,帮高及尺,上嵌花绣。皮底、高跟,外镶铁掌,履地声音甚响。靴底高者称“玉代克”,平底的称“排巴克”。深受广大人民群
见“石翌”(44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约延载元年(694)后,取代※阿史那仆罗为可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亦未获十姓部众拥戴而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