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藏语音译,地区名。在云南省西北部。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相邻。汉属越嶲郡,东汉为牦牛羌地,三国、蜀汉属云南郡地,隋为南宁州总督府,唐属南诏铁桥节度,元设临西县属丽江路,明属丽江军民府。清雍正二年(172
?—1123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兴宗※耶律宗真三弟耶律吴哥之四世孙。辽亡前夕,保大二年(1122),在女真军进逼下,随天祚帝西逃夹山(今内蒙古武川西),走投无路,天祚帝欲投西夏,不从,与皇子耶律雅里出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1116大渤海国创建者。渤海遗裔。先世为渤海国六右姓之一,渤海亡后,迁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官至东京(今辽阳市)裨将(一作供奉官)。辽天祚帝于天庆五年(1115)募渤海士卒2000人屯白草
见“九姓铁勒”(36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蔡万户,《元史》作搽里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1284—1339元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后藏贡塘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赴粗朴寺从邬坚巴(※噶玛拔希弟子)习噶玛派、宁玛派、希解派等诸多密法及黑教。历游康区各地,在类乌齐附近建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之祖父。率部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与祖邦保持密切联系。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雍正九年(1731),遣使阿尔巴图、沙喇布丹津赴西藏礼佛。时值西藏阿尔布巴
金代女真人职衔名,社会组织与军队单位名。本为女真人统军首长,金建国后逐渐演变为爵衔名及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组织名称。详见“猛安谋克”。
见“嘎仙洞”(24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