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凌山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沙费斯克附近扎岭山之地。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皇族。古已有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楚“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清代制度,只有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始得称为“宗室”,天聪九年(1635)始定是制。此中,又以帝系为“万支”中之本,
即“秃巴”的复数(108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八年(1304),察合台后裔出伯始受封。阿哈伯及子亦里黑赤袭封。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
即“毛南族”(360页)。
即“大哈”、 “卡日其卡”(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