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谷设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鄂讷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中,由护军累迁至参领。三十六年(1771),从征金川有功,赐“巴图鲁”名号。又从海兰察,夺寨有功,擢镶蓝旗蒙古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见“斡儿乞纳”(242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乾化二年(912)五月,奉命朝后梁,献方物,梁太祖朱温厚加赏赐。
见“归顺州”(5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