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也有不少散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汪、吴二氏。
彝语音译。亦作苏臬、苏业。意为“巫觋”。解放前凉山彝族地区的一种迷信职业者,但不脱离生产,不世袭,以跳神方式为人“驱鬼”、“治病”。不识彝文,不懂彝经。所用法术主要有“尼比字哈(捉鬼)、“尼比哥”(赶
见“商卓特巴”(2093页)。
野史书名。辽※王鼎撰。1卷。书成于大安五年(1089)三月。鼎仕辽,官至观书殿学士。因怨辽道宗“不知己”,坐罪,于大安(1085—1094)初被流放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国布尔根省哈达桑之东的青托罗盖古城
1919年2月,丽江四区傈僳族楚沙扒、阿玉定、彪得扒等人联合当地纳西族、彝族千余人,在马哥山举行反抗官僚地主横征暴敛的武装起义。斗争席卷四、五区,队伍迅速壮大到数千人。起义者以弓弩、砍刀、长标战胜使用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见“涅剌部”(1933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县公良等地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家族)分支残余组织。村寨中的每个家庭分别属于不同的“尼阿英”,有公有的土地称“坤马”,头人称“奴木尼阿”,由妇女世袭担任。至解放时原始母系氏族(家
清代八旗都统、各驻防将军所统领的骑兵营。后金天命至天聪(1616—1635)间,即有“步、骑、守、哨”等兵之分,“骑”指骁骑兵。天聪八年(1634),定固山额真行营马兵之名为“阿礼哈超哈”,是为骁骑营
清军与大小和卓木叛军间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三年(1758)八月,清军克库车。霍集占(小和卓木)经阿克苏、乌什兆叶尔羌(今莎车)。清定边将军兆惠率师往讨,夺取霍集占所筑高台,驻兵城东。敌自东、西、北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