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阿拉
见“佛阿拉”(1096页)。
见“佛阿拉”(1096页)。
?—1323元朝大臣。又译也先帖木儿。蒙古许兀慎氏。淇阳王※月赤察儿第五子。初任宿卫,兄头卒,嗣爵淇阳王,累官知枢密院事。英宗至治三年(1323),与御史大夫铁失等阴结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专指女奴隶。亦作“列罗歪”。见“阿比”(1190页)。
?—171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博讬果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四年(169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奉命侦察。三十五年,随前锋侍卫阿南达至汗阿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佤语音译,“乌喂”意为“钱”,“阿布恩”是“妻子”。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对结婚聘礼的称呼。一般以水牛或黄牛计算,一头至数头不等,可以结婚时或结婚后交付,如在西盟的马散等村寨,聘礼一般不是婚前议,而是婚后
见“溆州蛮”(2285页)。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
维吾尔族农具,似板锄。
见“苻崇”(1342页)。